1.现场搅拌水泥砂浆时,宜采用喷水降尘措施,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,废水必须经沉淀后排放。
2.在运输和施工过程中有遗撒时,应及时清理落地灰,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。
3.裁切板材产生的碎料和施工垃圾应装袋清运,统一消纳。
4.在城区或靠近居民生活区施工时,对施工噪声要有控制措施,夜间运输车辆不得鸣笛,减少噪声扰民。
5.所用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》GB50325的规定。